ICP备案和ICP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很多客户备案做完了,平台却提示还需要ICP许可证;也有人收到通知要求补EDI许可证。这两类情况都源于同一个误解:把"ICP备案"和"ICP许可证"当成了一件事。本文把两者的性质、门槛和后果一次讲透。
一句话概括:一个是登记,一个是许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三条把互联网信息服务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也就是说,"ICP"这个词被两类完全不同的制度共用,但性质天差地别。
核心差异对照
1. 备案:非经营性备案,性质是登记告知。面向所有在境内提供非经营性服务的网站,个人、个体户、公司都能办,通过接入商线上提交,不收费。
2. 许可证: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性质是行政审批。只针对有偿提供信息服务、在线交易、平台抽佣等经营行为,由省通信管理局审批,跨省经营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
3. 时限:备案的管局审核环节为1至20个工作日;许可证依《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十四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
4. 前置关系:ICP备案是许可证的前提。只有备案号、没有许可证而开展经营性业务,属于无证经营。
哪些业务必须办许可证
判断标准只有一条:有没有靠网站赚有偿的钱。典型的需要办证场景——在线支付、会员收费、平台佣金、广告招商、收费的在线课程或API服务、第三方商家入驻的电商平台。而只有公司介绍、电话地址、联系方式展示的官网和博客,不需要。
需要提醒的是,EDI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与ICP许可证是并列关系,不是替代关系。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撮合交易的平台,通常需要同时具备两者,具体以业务模式和属地管局要求为准(待核)。
办证的两道硬门槛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六条规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这是第一道门槛,也是很多客户卡住的地方。
2.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3.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依第四十二条令第八条,申报还需提交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公司及人员情况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等。各省管局在社保记录、办公场地证明等细节上另有清单要求,需以当地办事指南为准(待核)。
无证经营的后果
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无证经营,可被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已办理备案但未在网站主页标明备案编号的,同样会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把网站做成生意之后,备案和许可证这两件事都不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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